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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保密管理制度
作者:信息办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 2024-06-12 点击数量:0

试卷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严防鉴定试题试卷泄密,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保密制度如下:

 

一、鉴定试卷(包括标准答案、考试数据、书面答辩试卷)属保密文件,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要认真按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采取严格保密措施,防止泄密。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第责任人。

二、实施鉴定期间,要指定专人为试卷保密人员,负责试卷的取、送、回收及保管等工作领取试卷后要直接回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及时存入保密专用柜中保管,不得携带试卷进入公共场所探亲访友及自行保管。

三、保密人员应熟悉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程序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保密人员不得将保密柜钥匙交与无关人员保管,不得泄露保密柜的密码、存储鉴定试题的计算机密码和存放的保密件。

五、保密人员不得将鉴定试题和未公布的考试考核结果(包括计算机存储的考试结果数据)抄送、拷贝、打印给任何人。

六、保密人员不得在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接受、处理和存储试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有关信息,储存相关信息的软盘也应按保密要求管理。

 

七、若发现试卷己经或可能泄漏,保密人员应及时向责任人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继续扩散。査实已经泄密的试卷应停考,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后启用备用试卷。

八、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应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准格尔旗职业高级中学

                                     2022年7月25日